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5〕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高校申报和我厅审定,现将2016年度湖北省转型发展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试点院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规范管理,积极探索创新,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特别是参与试点工作的联合方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协商,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从2016年起,我厅将委托专家对试点项目进行教学工作评估,评估不达标和试点专业报到率低于70%的试点项目,我厅将于2017年起停止相关高职院校试点资格。招生计划纳入高职院校年度招生计划,本科高校纳入学生入学年度本科高校招生计划。2016年试点项目录取分数线为本科线下10分,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提前批。
请各有关高校认真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于5月27日前分别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高等教育处吴勃,联系电话:027-87328172,邮箱:hbjytgjc@163;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镇伟,联系电话:87328019,邮箱:hb87328019@126。
附件:2016年度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项目名单
湖北省教育厅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