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有关精准扶贫精神,我院制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的助学政策。
2016年我院向市政府申请给于今年秋季招生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160人予以首次入学资助。 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我院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做好评审工作,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新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
具体资助对象、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等见本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