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根据《荆门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的规定,参照荆门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现对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明确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
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两类,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连续性岗位。学院暂提供以下固定工作岗位:1、运动场保洁工作岗位,2、学生食堂保洁、售饭菜刷卡工作岗位,3、图书馆采编、阅览室管理工作岗位。
二、勤工助学工作时间:
根据《荆门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要求,用人单位每月将每名学生的工作时间控制在40小时之内。
三、勤工助学工资待遇:
为了体现国家资助贫困生政策的温暖,参照荆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校内大学生勤工助学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校内各用工岗位的工资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运动场保洁工作岗位
每月每人按40小时工作时间包干,满工作量且考核合格工资标准为640元。
2、学生食堂保洁、售饭菜刷卡工作岗位
由于食堂工作的特殊性,且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同时兼顾食堂经营者的利益,勤工助学岗位满工作量标准为640元,其中现金400元,工作餐抵扣240元。
3、图书馆采编、阅览室管理工作岗位。
每月工作时间为40小时,每人每月满工作量工资标准为640元。
四、有关要求:
1、用人单位需严格按每月不超过40小时工作时间安排学生每天工作时间。
2、学工处依据用人单位考勤考核表核算工资,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按月统一发放。
3、勤工助学学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每月签字领取报酬。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