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和达标中心第五批立项建设及有关复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今年必须进行达标申报。为认真开展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达标中心建设(以下简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争取一次性检验收通过,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陈宏
副组长:程诗权 王 勇 贾 俊 孟兴敏 敖小锋
成 员:邓先军 陈 霞、蒋景耘 董正魁 刘田锋
邹世文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中心达标建设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检查、指导与经费支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敖小锋同志兼任组长,邓先军同志兼任常务副组长。负责中心达标建设工作方案的实施及日常工作。
(二)成立工作专班
1、资料准备组
负责制定中心建设方案,负责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达标中心建设自评表任务分解,负责完成中心建设达标评估申请表,负责起草自评报告,负责起草校长汇报材料,负责心理咨询中心近两年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完善工作,负责中心建设近两年所需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
责任人:邓先军 陈 霞 蒋景耘
2、房屋修缮组
负责中心建设场地所需房屋的面积达标,负责中心建设房屋的维修、装修、标牌制作、中心建设经费预算。
责任人:刘田锋
3、设备购置组
负责中心建设相关设备的经费预算、购置、安装、验收。
责任人:邹世文
4、经费保障组
负责中心建设所需资金的调度、管理、使用。
责任人:董正魁
二、指标分解
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达标中心建设指标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两种。其中,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41项。详见《荆门职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达标中心建设自评表》,自评表的每一项二级指标都需要若干个支撑材料。各工作小组,根据支撑材料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在确保完成全部支撑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增加更具说服力的资料、特色资料等加以补充。所列资料若没有,只能补齐,一般不要删除。《荆门职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达标中心建设自评表》附后。
三、工作要求
中心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而且还有不少内容此前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甚至是没有完全开展过的,要通过准备阶段补充完善,要求每一项指标都能达到合格标准。为了争取一次性通过验收,保质保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各项资料的收集准备工作须在2019年10月20日前完成交学校健康教育中心,中心将于10月28日前装订成册后送省教育厅。
荆门职业学院学工处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