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职业学院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目前,有部分高校为了招生,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诽谤和攻击我校,败坏我校形象。为规范办学和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我院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招生政策规定,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
二、不委托任何办学机构、社会中介或个人招生,不委托或变相委托其参与招生或开展招生宣传。
三、不实行有偿招生,不参与买卖生源。不向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缴纳或支付“进场费”、“宣传费”、“赞助费”、“劳务费”、“信息费”、“推荐费”等与招生挂钩的各项费用。不向非本院工作人员支付或报销与招生任务挂钩的各项费用。
四、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根据招生章程如实开展招生宣传,不向考生及家长作虚假宣传和违规承诺。
五、严格规范招生录取,所有学生全部经各省(市、区)招办批准后录取,不招收预科生、跟读生、借读生。
六、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并出具正规收据(环境艺术专业6500元/生.年,其它普通文理专业5000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如有乱收费现象,欢迎向相关部门举报。
七、我院招生宣传和录取咨询由学院招生就业处统一组织实施。
八、对恶意诽谤我校,误导考生,严重影响我校正常招生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法提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并追偿损失。
招生咨询电话:0724-6075203,0724-6075290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湖北荆门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571)。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考生、家长对我院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招生违规监督举报电话:0724-6075369
荆门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