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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职业学院教学管理规范

时间:2016-06-01   

为了实现教学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高职教育健康稳步发展,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教学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1.教学管理工作地位。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学院其它各项管理工作都要服务和服从于教学工作,为教学第一线服务。教学管理是对教学工作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指挥、调节、监督和评价,在学校管理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2.教学管理基本任务。研究高等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规律和教学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研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学运行机制,形成教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

3.教学管理基本内容。包括教学管理组织、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师资队伍管理、教学基本建设管理、教学管理研究等。

第二章  教学管理组织

4.健全教学工作领导体制。学院党政一把手是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工作,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协助院长主持日常教学工作。学院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长远规划、重大改革决策等,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建立教学工作例会制度,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

5.成立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水平较高、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干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适当比例的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并在院长的领导下研究和决定学院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6. 建立教学工作督导组织。选聘一批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先进、有丰富教学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的老教师(包括退休教师) 、教育专家和有专业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组成教学工作督导组织,配合学院对教学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7. 教务处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其职责是协助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抓好教学计划、教学运行、教学质量、师资队伍、教学基本建设等教学管理工作,保证教学工作稳定、有序进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8. 系(部)是教学管理机构的基本单位。系(部)主任全面负责本系(部)教学及其管理工作,系(部)教务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教学管理的具体工作。

9. 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基层组织。教研室主要任务是按教学计划规定实施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组织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第三章  教学计划管理

10. 教学计划是人才培养目标、规格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学院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

11.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是制订教学计划的前提条件。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用人部门对人才的要求,充分考虑学生及家长的需求,结合学院的实际,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专业培养目标的确定应努力体现专业和办学特色。

12.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突出应用性、针对性和超前性;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贯彻产学结合思想;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推行“双证”制度;从实际出发,努力办出高职特色。

13.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修业年限;课程设置、教学环节及学时分配;教学进程表;必要的说明。

14.制订教学计划的一般程序。学习理解国家和省级有关教育文件精神;广泛开展社会人才市场需求调查;确定及论证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设计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教务处提出制订教学计划的指导性意见,由系(部)制定教学计划方案,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

15. 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教学计划的制订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修订。教学计划的调整修订或制定相应实施性教学计划,由有关系(部)在开学前两个月提出,经教务处审查,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教学运行管理

16.教学运行管理是学校组织实施教学计划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教学运行管理主要包括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行政管理。教学过程管理以课堂教学(实验、实习、实训教学等)为主,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贯彻教学相长的原则。教学行政管理以教学管理职能部门为主体,应制订教学工作制度及规程,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实训)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提出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17.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课堂教学的组织与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最基本的管理活动。

(1)认真选聘有相应学术水平、有责任心、有教学经验的教师任课。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要补好教育基本理论课;无实践经验的专业课教师要补好生产实践课;对新任教师和开设新课的教师应进行岗前培训,并要求课前试讲。

(2)注重从社会上聘用既有丰富实践工作能力又有一定教学能力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作为兼职教师。

(3)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和讨论课程标准,组织编写或选用与课程标准相适应的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

(4)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在熟悉教学计划、课程标准的基础上,制订课程学期授课计划和教学进程,撰写教案和讲稿。学期授课计划应全面考虑讲授、实验、实习(实训)、习题课、课外作业、复习、考核等内容,突出重点,教学进度设计要科学合理。

(5)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对积极钻研并创造新的教学方法,在培养学生良好学风、提高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做出贡献的教师,给予奖励。

(6)积极推广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仿真教学等现代信息技术,扩大课堂教学的信息量,提高课堂效率。

18.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实践性教学内容要严格依据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标准中对实践环节的要求进行教学,主要形式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综合练习、社会调查和毕业实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的管理。  

(1)学院要重视实践教学内容的改革,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强的实践项目,加强现场模拟教学的组织和设计,重视训练学生基本技能和应用能力,规范实践教学及考核办法,保证实践教学质量。各专业要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完善的产学结合的机制。

(2)实习(实训)教学计划由系(部)结合校内外具体情况拟定,经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执行。实习(实训)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实习的性质、目的与任务;实习内容、方式、场所和时间分配;学生分组情况与指导教师的安排;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方法;实习的组织与保证完成实习任务的措施等。

(3)课程设计、综合练习、社会调查的选题,应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要求,紧密联系实际,立足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选题由任课教师拟定,经教研室审核后,报系(部)主任批准。

(4)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毕业前进行综合训练和模拟从业训练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选题应注重针对性、应用性和和实践性,具体由系(部)拟定,经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批准。

(5)选聘有一定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的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活动。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要求,认真准备,精心组织,耐心指导,注重学生基本技能、技术应用能力、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培养。

(6)指导教师应及时、认真地批改学生实践活动后提交的实验、实习、实训、调查报告或设计成果,综合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评定成绩,写出评语。实践教学活动一般单独开设,单独考核。

19.考核管理。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都要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命题应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积极改革考核的内容和方法,着重检查学生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和实际应用能力。鼓励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命题,实行教、考分离。要制定严格的考试制度,严肃考风考纪,精心安排考务工作。对考试作弊者,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试卷评阅要认真、公正、客观。教务处负责考核的指导、组织和检查工作。

20.日常教学管理。要保证全校教学秩序稳定,保证考试秩序稳定。对教学秩序、考试秩序要有管理制度和检查办法,执行结果要记录在案。在实施过程中,要经常了解教学信息,严格控制对教学进度及课表变更的审批,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事故。对出现教学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给予严肃处理。

21.教材管理。教材由教研室提出选用意见,系(部)主任审核,报学院批准后使用。教务处书库负责教材的订购和发放,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优先选用省部级以上获奖的高职高专教材,和能够反映先进技术发展水平、特色鲜明,并能够满足高职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高职高专教材;鼓励编写能够反映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体现高职特色的讲义和教材,经学院批准后使用。

22.教学资源管理。要做好教室、实验室、实训基地、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设施的合理配置与规划建设,充分加以利用,保证教学需要,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积极开发、合理应用社会教育资源,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根据需要与可能,改进教室的功能,建设必要的多功能教室。

23.教学档案管理。应按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教务处和系(部)应安排专人负责,按年度分类管理、编目造册及归档;积极推行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建立档案查阅制度,充分发挥教学档案的作用。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教学文件及有关规定。

(2)学院制订的各项教学文件和教学规章制度。

(3)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师资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教育资源(含教学设施及仪器设备等)统计材料。

(4)学院、系(部)和教研室的学期(或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5)校历、教学进程表、总课表、考表、教师任课通知书及课程表、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实验、实习(实训)计划及总结等。

(6)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7)学生花名册、学生注册统计、新生复查情况、学籍变动情况、学生学业成绩、学生成绩统计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资格审核等材料。

(8)教学研究计划、调研报告与资料、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及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

(9)使用教材目录、自编教材(或讲义)、教学参考资料、参加全国或全省统编教材印本、实验(实习)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试卷库)、试卷分析以及各种声像资料等。

(10)教师业务档案,包括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教案及教学工作小结、教师考核资料、教学工作和工作量统计表、论文论著及成果、进修(培训)登记及考核材料等。

(11)教学检查统计分析材料、教学督导工作记录、教学工作评价(估)材料、教学工作量统计分析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教学管理成果及各种奖惩材料等。

(12)其它有必要立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24.要充分发挥教学行政管理组织在教学运行过程中的管理职能。

(1)教研室应按学期初制订的“教研室工作计划”,组织集体备课、上课,开展教研活动,定期组织检查和测评教师的教学进程和教学状况。

(2)系(部)要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会议和任课教师会议,了解情况,布置工作,总结和交流教学及管理工作的经验,及时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教务处应协助主管教学副院长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系(部)主任教学工作例会或专题工作研究会,了解、协调和处理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五章 教学质量管理

25.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全面的质量观,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要从影响学院教学质量的内外部各主要因素(教师、学生、管理、政策、体制等)入手,严格把好质量关,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估督导体系,形成分析、评价、反馈制度,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26.认真抓好教学全过程的管理。

(1)把好招生质量关,做好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及入学新生复查工作。

(2)抓好教学计划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要做到精心设计,整体优化。

(3)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把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

(4)提供教学设施、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辅助教学保障,保证服务质量。

(5)建立科学的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严格考试过程管理,进行必要的试题、试卷和成绩分析,认真进行考试与课程教学工作总结。

(6)建立教学信息反馈网,实行毕业生质量的跟踪调查制度,加强与社会用人部门的联系,经常(或定期)召开教师及学生座谈会,调查了解教学情况,及时改进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毕业生跟踪调查一般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27.建立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学院要制订科学的、可操作的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指标体系,建立日常的教学检查和阶段性教学质量检查制度,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教学质量检查考核由教务处会同各系(部)组织实施。

28.实行教学工作督导制。充分发挥教学工作督导组织作用,组织进行经常性的教学工作督导,及时提供质量信息。

29.建立听课制度。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及教务处长、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包括实验、实习课),全面了解教师教课与学生学习的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系(部)与教研室应积极组织教师课堂教学观摩。

30.建立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制度。一般安排每学期末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一次普遍评教活动,同时进行教师评学,由教学督导组和教务处共同组织,教学督导组进行数据的汇总、统计与分析,并将结果反馈给主管教学副院长。

31.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教务处和系(部)要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组织,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教务网留言板等各种渠道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意见,及时改进教学。

32.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要坚持定期进行毕业生质量社会调查,经常了解毕业生胜任工作状况、用人单位的满意率以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对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的调整建议等信息。

33.组织开展周期性教学评估工作。开展教学评估工作要与日常教学管理与建设相结合,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为重点,主要开展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等。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以系(部)、教研室自评为主、学院抽评为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4.建立教学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教学工作评估、教学质量考评结果与部门工作考核、教师职务评聘、报酬以及奖惩挂钩。对在教学上取得优秀成绩的部门和教师应给予奖励。完善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办法,对造成教学责任事故者,要按章予以处理。

35.建立教学信息的采集和统计制度。对新生入学基本情况、学生学习和考试情况、毕业生质量及就业情况等主要教学信息应定期采集并进行统计分析,不断改进学校的教学工作。

第六章 师资队伍管理

36.师资队伍建设是学院最基本、最关键的教学建设。学院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自身的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要建立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师岗位责任制,实行聘任制和目标管理。

37.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明确师资队伍建设目标。采用培养与培训结合、引人与引智结合的办法,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建设一支人员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要实行教师轮训制度,加快“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要把教师师德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

38. 大力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教学实践、专业实践、学历进修,尽快形成一批既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又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双师素质”教师作为中坚力量;重视从企事业单位选聘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又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作为兼职教师;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教研科研活动和技术应用实践活动,鼓励从事工程和职业教育的教师取得相应的职业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注意选拔和培养专业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提高。

39.制定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自身的教学工作总量和师生总体比例要求,确定学院的教师编制,制定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教师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与教学质量的优劣作为教师聘任、晋职的依据之一。

40.制订教师师德与行为规范、教学工作规程和教学岗位资格标准。实行聘任制,建立教学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对教师的政治表现、师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定期进行考核,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情况载入教师业务档案。

41.学院应制订各种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政策和措施,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对于工作不负责任,教学态度不认真,不能为人师表,教学效果差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

第七章  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42.教学基本建设是保证教学质量最重要的基础性建设,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图书资料建设、学风建设、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要以学院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则为依据,坚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总体规划、优化整合、加强特色、提高质量的原则,制订相应的分项规则。同时每项基本建设要不断地提出改革措施,创造稳定、良好的教学环境。

43.专业建设。根据高职高专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有关专业设置的指导意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技术领域或职业岗位(群)实际要求设置和调整专业。专业口径可宽可窄,宽窄并存。要重视专业教学改革,积极开展专业改革试点,并以此为切入点,推动教学工作及其管理全面改革。要积极组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在专业建设中的作用。要增加专业建设投入,确保必要的办学条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努力形成专业特色。

44.课程建设。课程建设重点是教学内容的整体优化和整合。要明确课程建设的目标与指导思想,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分层次系统开发。要按照突出应用性、实践性的原则重组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注重人文社会科学与技术教育相结合,教学内容改革与教学方法、手段改革相结合。要加强重点、特色课程及教材建设。

45.教材建设。教材建设和使用要有合理的规划和完善的制度。基础理论课教材的选用既要注意教材内容的先进性,又要保持教材的相对稳定性,鼓励选用通用教材和国家优秀教材,特色课程或专业课程可依据课程标准组织自编特色教材或讲义。教材的类型包括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声像视听教材等,特别要鼓励教师使用声像视听教材。要注意改革完善教材征订与发放管理办法。

46.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建设要按照培养适应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要求,更新实验仪器设备,提高实验教学的科技含量,要适应增设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实验项目的需要,保障学生独立实验,提高实验能力的需要。

47.实训基地建设。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训基地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必备条件,也是形成办学特色的关键。学院要依据所设专业的实际需要,对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进行全面规划,逐步实施。实训要尽可能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相一致,形成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要注意专业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要特别重视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按照互惠互利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与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并逐步建立形成产学合作机制。

48.图书资料建设。学院应加强图书资料建设,加快图书情报信息化建设,健全图书管理制度。图书资料数量及阅览设施要能满足学生学习需要;要特别重视专业图书资料和应用技术资料的建设,加快电子阅览室建设,并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作用,提供优质服务。

49.学风建设。要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抓好教师严谨的治学作风以及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学习作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学风。注重诚信教育。结合高职院校培养的特点,鼓励学生学习职业技能及相关知识,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证书,注意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要特别重视考风考纪的教育,杜绝考试作弊行为。把学院的德育工作和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相结合,加强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

50.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建立和健全各种教学管理制度,制定完备的教学基本文件,实现教学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八章  教学管理研究

51.教学管理是一门科学。开展教学管理研究工作是所有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共同任务。开展教学管理研究是一项综合性、应用性强的工作,要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教学管理方面的重点课题进行立项研究。教学管理研究要紧密结合教学改革实际,为高职发展和人才培养提供及时和必要的指导。

52.加强国内外、校际间以及校企间的交流与合作。广泛学习和借鉴一切先进的教学与管理经验,积极探索适应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方法,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使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现代化、科学化。

第九章  附则

5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务处。

 

 

二○一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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